我粗心,刚发现配偶签证4月3日到期, 什么都没还准备,几个问题, 请有经验的果友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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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邮局寄签的话, 我在4月3日旧签证到期前把材料寄出就不算非法逗留。 那要是面签呢?我交表格的日期是按我预约成功当天算, 还是按面签当天算?我担心不能提早准备好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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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第一要做的是不是约指纹?或者是先把签证费和NHS费付了, 再回头研究表格和材料要求?材料很多啊, 我担心等我研究清楚了 其它来不及了。 第一步我该先干啥呢?
先问这两个问题。 万能的苹果神, 请给我力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