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过完2020新年马上熬到永居了,却发现一个漏洞。
老公的5年工签和我的家属签都是2020年1月23到期
老公的工签是2015年1月23到2020年1月23号
而我的家属签当时,是在老公的工签下来后,才签的
也就是说我的家属签是2015年3月1号生效的,但到期是和老公一样2020.1.23
现在导致我的家属签差一个月,不满5年。
想问下小伙伴们,有没有这种类似情况,怎么办?
可以在申请永居的时候给移民局写封信说明这个情况,是因为当时申请签证,主申请人工签下来,家属才申请的而导致的gap吗?
如果这样比较冒险,是不是就只能老公先申请永居,我再续签一年的工签,跨过这一个月的gap后,马上再去申请永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