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套房子在后面加了两层的一个小面积加盖,council planning permission网站上没有记录,OS map上倒是显示出了这个加盖的部分,卖家说这个加盖是在1983年做的,当时这方面的规定很松,不需要permission。查了下似乎The Town and Country Planning Act 最早是1990推出的,那是不是这之前做的extension什么申请和文件都不需要?
这个加建虽然面积很小,但因为是semi detached,加建在靠连着的邻居一边,按照45° rule的话肯定是遮掉了点邻居二楼窗户的阳光,虽然房东说隔壁邻居老太没有意见,但我感觉现在如果申请这样的方案是不会被批的,因此担心会不会之后有文件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