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Section 104 agreement 对于new built是必须的吗?

卖家都可以交换合同了,我的律师死活让卖家提供提供这个文件,房子是12年建的,water and drainage search里没cover这个agreement仅仅提到了in preparation。请问这个104 agreement是new built必须的吗?以后卖房买家律师还会要的吧,卖家律师说向当地council要了但是不知道多久才能收到,如果不重要我就让律师跳过吧,这个律师很执着这个文件说收不到就不能exchange:Q

人家能成为律师是有原因的。

这个问题严重起来会很严重的啊。就是说本来可能水务公司的污水管道可能已经满负荷了,但是他新建房子的污水没有经过水务公司的同意就就硬接上去了。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水务公司有权利叫你把他们原有管道全部给扩容的,可能会有1条街道全换大,那就是几十千的工程了。

再问个问题,这个房子2012年8月就建好了,税务公司affinity water也收了水费有3年了,这种情况这个104 agreement还很重要吗?要是他们不批准,他们也不会收水费吧。

不批准,水费还是可以照收的。我们说的是污水处理问题,公用的污水管道也是属于你的水务公司的。你现在最关键的是要搞清楚水务公司具体在哪个方面不满意才达不成agreement。也有可以在建房屋的时候,污水管道的保护没做好也不一定,比如架过梁,填碎石等等,这些问题即使处理起来也不会要几十千,最多处理起来也就几千。如果是容量问题要扩容的话,那就贵去了。如果有一天公用污水管爆裂了,或者由于容量满了,污水往外溢出了,处理的费用水务公司有理由推到你头上,因为你的房子的污水处理没跟他们达成agreement。

多谢详尽的解释。本来觉得买新房能省心,没想到卡在污水处理这里了。律师说这是我的lender的要求之一,看来银行也是怕你说的情况出现后,再跟它借更多的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