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过一个贴、询问有一个自住房(residential) 因为某些原因暂时出租、現在在外租房居住~非常感谢很多专业的人的帮忙解答~
会计师刚报完税、因为有一套商品房收租,现在发现出租住宅租金收入两者加起来税金非常高!!
可是现在发现租房的租金支出是无法扣抵……
没有扣抵租金收入报税、收取的房租要扣税、房租付出全额没有扣抵……等于1条牛剥两次皮、租房房租要付不出来了,每天都很頭痛⋯⋯
1: 想请问如果现在把自住房卖掉、算出租房的税金吗?(毕竟短期现在有租客)
还是等租约期满(今年底)自己搬回去住之后再来出售税金会比较划算?
2:如果出售完之后再买一套自住(或者在此之前先买一套自住)可以用哪一种贷款?
3:那因为有商品房的存在,这印花税Stamp duty 要如何计算?
是算一套房还是两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