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起因是7月下旬在地铁站被抓到用别人的photocard…
(原因就是法律意识淡薄,觉得自己是学生用别人的卡也没事。我错了T_T orz。)
当时被问的个人信息都诚实地给了,被告知最严重的结果是 罚款+prosecution
8月收到一封TfL的letter要求提供事件描述以及为什么TfL不起诉我的原因。
于是我就认错,愿意接受罚款,希望不被起诉,因为我马上准备正式工作,不希望被影响签证。
然后一直到现在过去了两周多的时间,也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上周打了一个电话过去,说是还没有review我的case,让我等)
下礼拜准备打电话问问看能不能settle out of court,因为觉得拖的太久了。
问题是
- 如果TfL不起诉我,让我交罚款,我在签证申请上应该选’A caution, warning, reprimand or other penalty’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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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TfL起诉我,criminal record会导致拒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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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得到TfL回复之前我就需要办签证,我该怎么办?(比如说我提交签证申请之后发现自己被起诉了什么的。。)
最后,很抱歉做了这么一件丢人的事。
Update:
TfL决定不起诉,让我交钱,然后给我一个Formal Warning。
我还是要在申请表上说明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