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个有关Dependent work permit 的问题

一个学生在学ACCA而且即将完成学业, 他的原来的VISA是从2010年8月至2012年4月, 今年3月下旬, 根据他剩下的ACCA课程, 学校继续sponsor他并开具了CAS, 因此他取得了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十个月的VISA(同一学校))以完成他的ACCA, 现在问题就是2010年他的妻子与他一起来英国而且准许工作, 但在今年4月以后, 那10个月的VISA是视为单独的VISA呢? 还是视为整个ACCA从2010年8月的延续, 因为如果视为单独的VISA的话呢, 10个月的DEPENDENT VISA是不能工作的, 但如果视为ACCA是2010年8月课程的延续那是应该可以工作的(因为超过了12个月), 所以就想问大家2012年4月以后的10个月应该视为什么样的VISA? 谢谢大家!

新的VISA虽然是签发给你朋友已允许他完成ACCA的课程。
但是就这个新VISA来说,它是独立的。
建议你朋友直接电话给UKBA咨询一下dependant打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