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情况:好友上周报道时收到难民和人权申请的据信,被告知要尽快离开英国。他是2006年偷渡到英国报难民,被拒后黑了几年,2011年重新递交申请并报道至今。他目前有一个同居2年多的女友,持工作签证。两人未婚没有孩子。有人建议可以先自愿回国,然后从国内申请dependent回来。
问题: 1. 请问自愿回国指收到拒绝信多少天内回去?28天还是90天?如果这段时间内自愿回国,被禁止入境的年份是1年吗?还是会因为男方之前的非法入境和逾期滞留等因素导致即使规定时间内自愿回国仍然被禁止入境很多年?
2. 回国申请女友的Tier 2 unmarried partner dependent可行吗?两人已经同居超过两年。同居女友关系可以作为Family因素吗?
3. 如果两人在英国结婚的话,男方再自愿回国申请dependent可以吗?还是说两人最好在中国结婚?或者证明是未婚妻未婚夫身份?
4. 女朋友这种工签身份是不是很难让男方拿到陪伴签?
5. 男方以前的偷渡行为回国后会被中国方面禁止出国吗?例如,多少年不能办理护照或禁止出境等。如果这样, 可以在英国这边先办理好再回去吗?
谢谢大家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