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在英国申请DLR 还是回国申请SPOUSE VISA

请教关于在英国申请DLR 还是回国申请SPOUSE VISA

发文之前, 已经看了论坛上关于DLR 的帖子, john大, ukevin大, 都认为DLR是不归路. 个人也倾向于回国申请spouse, 但是有所顾虑.

先介绍一下基本情况:

我: 国内本科毕业来英, 留学签证过期, 维珍中介受益人(HO 给我的信里面是这么写, 呵呵). 09年续签, 一直到2011年3月为了给孩子办理中国护照, 打电话要求HO 把护照退还回来. HO 要求我写一封信证明是我主动要撤销签证申请. (个人认为这是我最败笔的行为, 没有之一)

老婆: 英国大学毕业.13年5月通过10年难道PR, 计划今年5月满一年就递交入籍申请. 生孩子前有在英国一公司工作一年多. 之后直到13年才有Part time工作, 有PAY SLIP. 我们刚刚登记册结婚, 仪式将在未来两个月内举行.

孩子: 两个孩子都是英国国籍.

我们没有申请过任何福利.

咨询了3个华人律师, 一个英国律师.
其中一个他的看法是: 我必须要回国申请SPOUSE , 因为我不符合申请特殊居留, 也不适合申请避难.

英国律师的看法是: 这个律师主要是做人权的. 他认为我不能回国申请, 因为我的POOR IMMIGRATION HISTORY , 签证过期逾期滞留, 而且有可能涉及到用虚假文件骗取签证(维珍中介), 所以他们不会让我再次入境英国. 他建议我在英国基于ARTICLE 8 申请DLR. 而且一般DLR的签证周期在2-6个月可以得到HO的response(我比较怀疑, 因为这类案件是low priority). 一次给2.5年, 要连续续签4次. 这类签证工作生活没有问题.

另外两个律师的看法是: 两种做法都可以, 完全看你自己的意愿. 首先要预约, 先交钱500, 成功再拿1000. 而且他说DLR的签证周期在1个半月,(我表示非常怀疑). 据说此人还是伦敦唐人街做人权法, 帮无数难民拿到居留的高端律师, 我表示呵呵.

我的问题是:
spouse visa.

  1. 回国申请, 记录不好, 怕有影响.

  2. 工资资金要求: 因为我上班没法报税, 老婆有Part time工作, 一周16个小时, 还有自己一个self-employed bookkeeping. 收入可以忽略不计, 当时是在申请PR的时候设立的, 加强在英国的connection. 所以, 我们打算在家人朋友帮忙下准备62500镑, 然后在5月份前把钱从国内汇过来. 存到我老婆英国银行账户上. (我看了spouse visa financial requirement 关于 CASH SAVING 的说明, 可以是家人的礼物或赠与). 存满6个月, 10月全家一起回国, 同时在国内递交SPOUSE 申请. 届时, 老婆应该可以拿到英国护照.

3; 现在我们自己租房(因为我的签证没有解决, 所以一直不敢买房), 回国肯定要把现在租的房子退了. 如果这样的话, 是不是就不符合该类签证里面的住房要求了? 如果不符合, 我们需要怎么操作?

4: 其中一个华人律师说, 我回去申请spouse, 老婆孩子不能回去. 要留在英国. 可是我们要回去举行婚礼. 计划我一拿到签证就来英. 如果签证被拖延6个月或更久,签证官会是否认为我们一家人可以在中国生活?

5: 优势在哪里? 5年后可以申请PR? 如果成功拿到entry clearance, 之前的不良记录还记录在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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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RETIONARY LEAVE TO REMAIN[/b]

1 : 10年周期长, 每次2.5年都要审核, 很麻烦. 无法转换其他签证类型. 最怕的就是第一次取得DLR签证, 之后任何一次拒签都功亏一篑. 而且每次签证要准备的材料现在还比较迷茫, 不知从何下手.

2: 律师说每年离境不能超过90天.

3: 签证等待时间太长, 看了隔壁阿差论坛, 多数都在一年以上. 我们又想年底回国举行婚礼. 所以不行拖那么久.

4: 优势在哪里? 个人认为最大的优势就是时时刻刻和老婆孩子在一起. 不用担心和孩子分离.

关于UKELVIN的帖子

关于最近较多说起的有不良记录回国签还是本土DLR,最新一案例

这里提到的APPENDIX FM 是如何适用? 我这个情况符合吗?

请各位大大多给点意见, 比如说回国申请的优点, 缺点 和建议. DLR的优缺点. 还有关于资金从国内汇到我老婆银行上, 具体怎么操作比较好. 感激不尽. 银子不多, 全给大家 .

个人认为其中那个律师讲的对,你回去签证的话,老婆孩子得在英国,这样才能证明你在英国有联系。如果你们退房子举家回国,那HO就明显会认为你老婆孩子回过生活没问题。你在这边没有任何联系,没房子,没工作,孩子也带回去了,家人朋友都在中国,你们没有任何必要在英国生活。换位思考,如果你是HO的case worker你会不会这样认为?会的话就行不通了。
关于想回去举行婚礼,如果你认为一个婚礼比你的签证重要,那么就回去吧。我觉得这个不是什么理由必须要全家回去的。婚礼可以明年后年等你签证下来以后才举行,反正你孩子都两个了,为什么必须要年底举行一个婚礼呢?有这么严重的必要冒着被拒签的危险吗?延一年半载再举行不行吗?很多人结婚了也就签个字也没办婚礼的。

我试着回答一下。

我觉得你回国签配偶签眼前看风险较大,但长远看更便利,毕竟一了百了。至于你担心的那些,第一,虽然的确有对于逾期滞留给予拒签的可能(我记得好像是自己主动离境、没有动用公共资金的情况下是拒签一年),但你有比较强的人权因素,老婆孩子都是英籍,孩子还未成年,不应离开英国跟你到中国生活啊;第二,在你申请签证的时候,按规则你妻子是应该在英国,但不是绝对,因为她可以是去中国带你过来,这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我个人建议最好是在英国;第三,如果你拿到入境许可,你的签证记录虽然是还会在档案中,但从第一次原谅你给你签证起,以后都会原谅你,这个我是看到过的;第四,关于住房的事情,因为我建议你还是到时候让妻子在英国,那么你们会是有住房的,并且一定要符合HO的住房要求(比如两间房只能住三人,三间房住四人),要不会被以这个为借口拒签的,前不久看到过这样的案例。

只是个人的一些感觉,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楼主是很清楚我对这种问题的倾向性的。
两种签证现在改了时间以后,已经完全没有可比性了。
两者的差距你自己已经列举的,所以在此不重复

家庭因素在英国申请体现在,即时你条件不够,但是基于人权,也可以无视正常申请的条件;
而对于回国申请,家庭因素体现在,你基本的条件一定要够,基于人权,可以无视你的不良记录。

你的情况签dlr没有问题,真不明白,说你情况不行的律师觉得怎么样的情况才行?难道要有家庭有孩子有钱有房没有不良记录样样达标的才行么!{:5_129:} 回国签spouse visa充其量就是有惊无险,当然你要满足英语水平和资金的问题。

按你的问题逐条回答

spouse visa.

  1. 移民法写着有家庭的可以不用被ban,尤其是有英籍小孩的。事实上我也接触不少这样的例子,无一被拒。退一步说,哪怕你乖乖地等一年再申请,1+5也远比10年快;

  2. 资金和英语没问题+事实婚姻育有小孩本身申请已经畅通无阻了;

  3. 这个问题也就是钱和面子的问题,你可以花钱养着间空房,也可以找有房子的朋友帮你;

  4. 这种说法危言耸听。除非你脑子被门缝夹了申请时出示老婆在国内上班,然后还给一个你们名下的房产,小孩入托的证明什么,否者老婆孩子回国短期探亲或者旅游都是正常的,而且小孩都英籍了,老婆加上你本人已经在英国生活超过10年,很英国的社会已经有了很牢固的connection了;

  5. 5年的对10年,3次签证对5次签证,朝令夕改的移民政策等等等。不良记录一直会跟到你换英国护照出入境为止,因为是跟你的人和中国护照的。每次进关碰到找茬的都可以故意盘问然后需要长时等待;

DISCRETIONARY LEAVE TO REMAIN

  1. 除非婚姻情况改变,或者犯罪记录等等,又或者添加了什么新要求你不能达到,否则拒签的可能性也不大,毕竟本来就是基于人权;

  2. 这个都不是大问题,毕竟你仍然在under immigration control,如果像有的人又要在国内待又要保留英国身份反而多此一举了;何况我要是签证官我就很不满意了,你不是不能回国懒死英国不走么,现在回去那么勤瞎嘚瑟啥啊。

  3. 这个一两个人的例子也做不得准的。不过你要考虑之后还有3次续签,你得一直保留苹果账号,定期回来苹果庙烧香,然后想和其他人互通有无结果发现周围没人有这样的情况。

  4. 优势在于你少了回国签证那2个月的惶恐?不过不是也有你咨询过的律师说过你这情况不能dlr么,在英国申请时间绝对比中国长,你不但惶恐还(蛋)黄疼了

至于资金,没有一定要求钱是在英国的账上,只要是你们能支配的就是了。当然可能英国账单他们更喜欢。汇钱现在没有那么复杂吧?60多万分两笔就可以汇到账上了从银行。

我认为, 老婆孩子3个都是英籍就是我们这个家庭跟英国最强的connection.
而且, 我认为签证官无权强迫3个持有英国护照的人生活在其他国家.

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 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在英国真的是太累了.

婚礼已经拖很久了,08年一起回国订婚到现在. 孩子生了俩了, 再拖下去怕是真的对不起自己老婆了. 而且丈母娘也一直希望我们尽快办婚礼. 钻戒,婚戒都买好了, 所以我们不太想申请DLR 怕又拖了一两年.

谢谢你的建议.

谢谢你的回复.

关于住房问题,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两房一厅, 一家4口, 大儿子才3岁, 这样是否符合要求?

谢谢UKELVIN的回复

Individuals seeking to come to the UK may be refused entry because they are
the subject of a one year, two year, five year, or ten year re-entry ban.
Individuals may be the subject of a re-entry ban where they have previously
breached the UK’s immigration laws by:
(a) overstaying;

(b) breaching a condition attached to their leave;
(c) being an Illegal Entrant;
(d) using deception in an application for entry clearance, leave to enter or remain (whether successful or not)

关于逾期离境被BAN 一年, 不是大问题.

Illegal entrants, those who breach a condition attached to their leave, and those who overstay their lawful leave
by more than 90 days, who leave theUK voluntarily at their own expense are ordinarily subject to a mandatory one
year re-entry ban unless they are applying for entry clearance as a Family Member (under Appendix FM of the immigration rules)
or they were under 18 at the time of their most recent breach (as set out at paragraphs A320 and 320(7B) of the Immigration Rules).

关键在国内申请的时候, 如何解释通过维珍中介利用假材料骗取签证的问题 , 如果这个成立, 要被ban 10年吧. (我暂时找不到相关解释, 只是以前看过论坛的帖子)?
我自愿离境, 即使是涉及到欺骗HO, 基于APPENDIX FM 也可以无视re-entry ban?
这个是我最最最担忧的.

还有, 我撤销签证申请时, 没有拿到任何关于HO的回复信件, 证明我自己主动撤销签证申请.

请大大指点

没问题的,孩子在16岁以前可以跟父母住。

你的09-11年具体情况不了解,维珍事件受益人这点他们当然可以因此质疑你,不过也很难成为致命点。
你是一个不良中介代办的,也不能逆向推理不良中介经手代办的所有申请都是通过造假进行的。
尤为关键的是你申请时如果申请表上维珍有在代理那留下他们的资料,又或者有些中介怕造假被发现填表不留代办人资料,但是回邮留他们地址的。这些情况在万一不幸被拒签时都可以作为上诉的理据,这是中介的deception,不是你本人的。
尽管很多找中介的人都明摆着就是对中介的“通关大招”心知肚明,不过只要你不认账咬定不知情哪怕你因此而“受益”都不能作为你本人造假欺骗ho的证据,因此你不会为此而banned十年。

对于你的担心,有一点你没整明白。如果这个附加条例对你认为的造假嫌疑没有帮助,那么它无论在任何地点发生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它不可能因为在英国申请就可以无视你的不良历史而在中国就不行了!
当然对于很多持不回国观点的人来说,尤其是律师都想着万一拒签你也可以赖死不走,然后再想着通过漫长而昂贵的上诉终归有一天可以守得云开见月明。或者觉得ho认为再把你遣送也是折腾就放你一马。反正就一拖字决。对你来说一直悬而未决,劳心劳力且惶惶不可终日。

对于那几条不适用于家庭因素的,个人浅见是它不能作为明文放着去变相鼓励申请人进行各种违反移民法的行为,但是在现实申请中,case worker都会酌情考虑。你不妨也去j大说的隔壁去扒扒那些阿叉的帖子,里面都是在英国申请被拒反而回自己国家申请成功的例子。

无论你选择如何都祝好运吧!

兄弟,刚看到一个帖子说她在英国滞留十年,回国签配偶签成功的,对你也许有帮助。

http://bbs.powerappl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29499&extra=page%3D1

感谢

我先研究下在国内申请SPOUSE VISA表格. 不明白再向苹果各位大神请教

我跟你差不多情况,留学生签证过期两年后才去办理DLR签证,2011年4月提交表格,2012年6月份才拿到签证。我宝宝英国籍,老公永居。我没有签证的时候去大使馆办理了旅行证,然后跟我老公在这边注册结婚,用旅行证不知道算不算一个小窍门,因为有些结婚登记处要求需要有有效的签证和证件。还有我申请这签证的时候资金没有要求,我当时没有工作,我老公那时候也只是做一些兼职,资金都不多。用手机回复,就简单说这些重点,别介意

谢谢. 你的建议很有价值.
你的DLR应该只要签两次一共6年就可以…现在要10年了, 再加上第一次等待签证的时间估计都要11年以上了.

我已经登记结婚, 没有要求我的签证. 空白护照.

spouse visa 表格是否只有一种? 无论在哪国申请?

楼主拿到签证了吗? 最后是用什么签证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