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情况是这样的,配偶是希腊人,我们在广州登记了,并且做了希腊的双认证,以为这样就完事了,所以配偶就已经回去希腊过圣诞了。
后来不放心打电话去希腊领事馆,才发现,我们还需要拿这个证明去希腊领事馆再登记一次才行了。
我们以后打算在英国发展,配偶1月中就去英国找工作了,我打算等他稳定之后再过去。
问题是:
1、我申请的是英国 的EEA FP,我还必须去希腊领事馆再登记吗?而且配偶都不在了。英国的EEA FP能不能在关系证明时候只提供国内希腊认证过的结婚证?还是需要弄英国的双认证?
2、配偶的邀请书方面,能不能只提供他签名的英文信和护照的复印件?(没有给他们领事馆盖章证明的)
3、听说这个EEA FP只有半年有效,就是我过去之后就得马上申请EEA2五年的签证是吗?
另外需要注意的地方,请大家提醒提醒!
谢谢!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