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就够格申请永居了。找学校HR开的employment letter只写了合同2020年3月底到期,没有写移民律师说一定要的“foreseeable future”。博后合同都是有时限的,想请教最近有申请过的博后,这个要怎么办呢?学校HR开的信能用么?老板好说话,可以找我老板开么?现在合同的延期也在办理中,说是要延到2022年。延下来的话我就必须转永居才能继续工作,不然就超过t2的6年期限了,那是不是等延下来后办理更好呢?等待有经验的博后回复。先谢谢了
HR的信就够了,我申请的时候也是差不多的情况,没问题的。
这就可以了,我当时合同结束时间是我申请永居时之后的10个月,没有问题的,那已经算是future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