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Gap这个问题在苹果上已经被翻来覆去的炒了,十年的时间那么长大家都有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HO简直像跟在我屁股后面修改政策一样,只要我遇到什么问题,它的政策就能马上修改成对我不利! 我来说说我目前遇见的麻烦,如果这里有大神可以帮一把,功德无量,在此拜谢了。
我没有其它问题,守法好公民,不超过540也没有过180的单次,但是,我有一个拒签面临是否算28天的overstaying问题。情况如下:
博士毕业申请一年的DES。那个时候这个政策新出,大家都不熟悉,它要求签证提交不得早于答辩后论文提交时间前60天。我是个一般不把事情放到最后一天的人,所以我在我的签证到期前几天提交了申请。假设我的签证是2014年9月30到期,我的论文提交时间是11月30号,那么我就是9月26就提交了DES申请。如果我是到期最后一天提交什么事情都没有,偏偏我提前提交导致提前了64天提交申请。随后申请在10月18号被拒绝refused. 这个时候我的条件已经全部满足了,由于是学校没有检查出来,有过错,所以学校给我付了第二次申请的费用,我就又提交了新申请,一模一样的材料和申请交上去后拿到了新签证。
坏就坏在,谁也不知道HO批准一个新签证到底要多少时间,等我的新签证拿到手的时候,正好12月1号。如果我后面一次提交不能算在3C保护之下,则按照overstaying算我就是超期3天…不知道有没有例外考虑的情况?
现在我也在头疼这个时间到底要怎么办。我试过用3C来解释我的第二个申请,但是没有明文规定来支持。我也查了一下其它的HO的guidance, 但是也没有找出更有利的证据来。反而现在的政策在缩紧都不太好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