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合法在英国超过10年,现在是T4 DES签证,准备申请永居。
但是在14年的时候,因为学校出CAS拖延,在我签证到期前一直没有给我。我在有效签证的最后一天离开了英国,回国等材料重新申请。旧的签证是14年10月8日到期的,我那天离开的英国。在国内一直等到11月中旬,学校材料还没有来,就在11月28日递交申请了女朋友的陪读签证,12月6日拿到的签证,12月8日回到的英国。回到英国以后,圣诞节前才收到学校的CAS,但没用了。
以前看到过说,两张有效签证之间不能超过28天的间隔。我这两张签证之间的GAP超过了28天,会是致命的问题吗?
在https://www.gov.uk/long-residence/eligibility上,只写了单次离开英国不超过180天,没有听到签证之间的Gap。
Continuous residence
Continuous residence is time you’ve spent in the UK without gaps.
You can leave the UK during the continuous residence for up to:
180 days at a time
540 days in total
是不是还有其他的guidance需要去查询?还请资深人士给指点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