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ap的定义

晚上好,请问关于gap的定义到现在我都觉得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也在网上看了移民局的规定。

我10年之内没有拒签历史。

期间有一次学生签证,2009年7月30日到期,29日材料给学校,然后2009年8月30日授予新的签证。请问这算gap吗?

刚看到有个帖子。 2011年的。拿来做的例子。

i.e. 2008年10月31日签证到期,学校办理,2008年12月2日授予新的签证。home office 定义这是gap, 因为issue raised date 是11月8日。所以home office给的理由是从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2月2日这段时间属于unlawful stay.

我的疑问是,gap 应该从10月31日-11月8日,也就是8天。

请叫各位这个问题。

谢谢大家,欢迎大家发言。

顶一下。

请大神们积极回帖,谢谢各位。

我的理解是:只要在签证到期前向移民局寄出新的申请就不算GAP.

谢谢你的回答,因为现在申请sar速度真的太慢了。

我给的这个案例也是到期前寄出的,但是case raised date 迟了8天。很棘手的gap论点。

不算gap.

谢谢您的回答,感恩。么么哒。

  1. raised date在签证到期前;
  2. 一次成功没有拒签;
    符合这两条就没有gap,无论ho用了三个月还是半年发出签证

谢谢回答,感恩。

楼主的情况:虽然29日材料给学校要看学校有没给你当天寄。若果是30日之前(不确定包不包括30日)寄出的8月30日Issue就没问题。如果是30日之后寄出的那理论上讲等待的period超了28天可以被disregarded period, 就算gap了。如果是你后续的签证应该早就被拒签了,so应该是没问题的。

谢谢您的回复,真的太感谢您了。我记得2009年实行的第一次按指纹,当时还没有现在这么方便,直接去邮局按。我当时还选择去格拉斯哥按的指纹,映像很深。7月30日-8月30日,收指纹信+去格拉斯哥按指纹+处理case。没有拒签史。而且学校一般你晚了或者材料不齐,学校不愿意受理,会让你自己弄。我记得当时什么都没有,直接给学校,然后拿到新的签证。

请问一下什么是后续的签证造就应该被拒签了?是不是指如果我寄晚了,一般移民局直接会拒签的,不会再受理了,请问我这样理解正确吗?

如果是寄晚了存在逾期居留的情况,那你8月1号之后那次续签应该就会被提出来了。

这样呀,谢谢您哦。

不算GAP吧,我的理解是只要在签证到期前递交就属于合理居留,之前的签证条例和权力继续。。知道签证下来。

你这个案例被拒十年了??可以上诉吧!

没有拒签历史,所有的签证都没有拒签历史。这个也没有,这是现在担心这个会被算作gap,因为sar申请时间太慢了。10年之间只有这一个签证时7月30日到期-8月30日拿到新的签证。7月29日把材料给学校,然后收到指纹信,之后拿到签证。

这个不是gap。

谢谢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你好, 我和楼主都有一样的疑问。 我其中一个学生签证截至日期是在·30th march 2011·, 而后来新的签证, 也就是PSW, 卡显示”place and date of issue: UK 06-04-2011”.

看见大家说这不算gap, 我也放心了。 不过, 需要cover letter解释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