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税务政策搞得我对未来的计划有些乱,估计和我有同样困惑的人也很多,大家一起来谋划一下。
1:buy to let新政我想都理解了,那我想为了合理避税,我提高维护cost,比如做gutter之类的工程,甚至直接找朋友公司开一些有的没的费用,是不是所有票据都必须是VAT reciept,手写收据是否可以?毕竟有时找个工人都是cash交易,没有公司往来。我知道这个是灰色做法,但是非常时期非常手段。
2:自己已经有个自住房,还有个贷款还清的房子(出租),那如果还想再买房,是不是从贷款还清的房子remortgage钱出来比较划算,因为如果是卖掉原来的房子还要交CGT,然后再买房还要交额外的3% Stamp Duty,税极不划算。
3:再买的房子如果我用buy to let mortgage, 几年之后如果我打算自己住,是否要换mortgage,还要找律师走程序吗?
4:为了省那3%Stamp Duty是不是拿国内父母的名字现金买更合算,会不会有其他的费用?尤其是以后卖的时候,CGT是否还要交?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