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home office联络你的问题

我之前发过几个帖子问我的情况。现在又有个新疑问

LZ挂科到转学,现在换新学校现在准备续签。但是一直没收到过Ho关于原签证取消的信件

之前很纠结警局注册信的问题。归结到底还是因为没有及时去警局更新地址,加上原宿舍被重建,成无效地址了。

如果ho没有联系上你会不会算是恶意隐瞒信息啊?我在考虑需不需要cover letter解释一下什么的。

求指导

楼主这是第一次没有按时改地址吗?以前有被警告过吗?如果没有,这次应该在证明了自己是真实的学生并且有在读计划和资金的情况下(证明你不是来打工的),好好解释一下。应该没有问题。见

Failure to register with the police is a criminal offence and you will be in breach of your immigration conditions. Late registration could lead to you receiving a warning stamp which may make it more likely for your next visa extension application to be refused, especially if you have more than one stamp. In some cases you may also receive an official police caution, which would be recorded on your police record.

记得01-05年之间那地址真的是改不改无所谓,现在貌似严厉的苛刻了。估计这里有像楼主这样学生宿舍被拆的经历的不多,大家帮忙找找法律依据吧。

我只有2013-2014没改,2014到现在地址算是改了,但是改的晚。我没有收到警告。但是很担心曾经移民局会不会联系我,因为我签证提前被取消的事。

而且正好赶上注册信上的地址是无效的。哎,倒霉倒一起了。移民局会不会拿这个说事啊?

我可以写额外的cover letter吗?现在资料都已经网填的。我下周只会带一些必要的原件。这样还能写cover letter做解释吗?

有知道这样情况的吗/

这根注册信地址等都没有关系,lz现在的问题是你的签证可能早就已经被HO注销,你转学之后,应该立即提交新签证申请,如果时间来不及就要回国申请。

既然警察让你打电话联系,你还装不知道不联系,越整越非法啊。建议还是联系一下HO看看啥情况,大不了回国签证给解释一下没有收到签证被注销的信件也比非法滞留强行递签强啊。你再好好琢磨琢磨。

说的有道理,不过警察说我必须在五月六号之前离境,不知道这个是什么日期呢。如果是签证截至的日期还行,就怕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