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buy to let 的房子,刚放到市场上,刚才中介打电话来说有人看了房子想要租。这个人是拿housing benefit的,不过有guarantor, 意思是他们要不付不了房租的话, guarantor会负责。 我没有这方面经验,请问大家能租房给这样的人呢吗?
如果你之前有此方面的经验,倒是可以试试;如果没有我建议你给中介来出租。现在基本上没几个月就有新的法规出来,你要是不了解,真的出了事情很麻烦。 或者你可以租给中国人,至少交流起来方便。 中国人房客不是很爱护房子,但房租很少拖欠。
记住Avoid people with housing benefit.
倒不是说他会不给钱,只是如果你要是想请走他非常麻烦, 不是普通的Section 21两个月就可以走的。
一般情况下,council 只有在见到法院的eviction notice后才会给 people with housing benefit 的人rehome. 也就是说万一这个tenant 事情特多,你想请他们走必须要走法律程序。 这个很麻烦的。建议最好不要找这个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