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历是这样的:
先被拒签,被要求尽快离境;然后发现护照过期,在申请一个新护照期间,又拿到了一年的新签证。
曲折,离奇。
阶段一: 第一次寄出材料申请IGS。
我的学生签证是1月30日到期,因为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所有材料1月28日才寄出,但因为用的是special delivery,所以应该是29日就回被HOME OFFICE收到.
阶段二: 补寄材料。
事实上他们的确也收到了。但因为PAYMENT的问题,7日我的材料被寄回,要求我补材料。于是我采用支票形式,于2月14日重新寄出材料。23日发现钱已被划走了,但随后收到一封告知拒绝我申请的信,也扣下了我的护照,警察局的注册信和成绩单。
阶段三:咨询律师,寻求帮助。
当时的心情非常生气,觉得不公平。因为他拒签的理由是我过期申请,他用的时间是2月14日,也就是我第二次补材料的时间。我咨询过伦敦的三家律师事务所,得到三个完全不同的答案。
答案一:非常容易。重新由律师申请,不论成功与否费用都是150+VAT的律师费,和395的签证费,并无其他费用。
答案二:非常难。用”法外求情“的方式(事实上我记不太清了),不管成功与否费用都是1500,还很难能成。
答案三:先看材料(是唯一一家承诺有50%机会才接受我的CASE的律师,其他都是先给钱,再看材料),并要我准备两个材料。律师费用是150+VAT,有可能有额外的费用。
大家认为我会用上面的其中一个方法吧,答案是:是。我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得到一个合法的身份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可是在我决定用哪家之前——我发现我的护照过期了。
阶段三:申请新护照。
由于不论以上哪个方法,我都需要用到我的护照,可是我的护照被扣了(要我在飞机场的时候才会给我)。所以我需要一个新护照,去大使馆说明了原因,他们同意以 “丢失”的理由给我补发一个新的护照,并告诉我,当新的护照下来,旧的就无效了。但是时间是不定,让我等电话。
阶段四:拿到新签证。
在等到电话的过程中,我改变了想法——我想回国。
其实是因为我觉得没有办法拿到签证了,因为无法证明第一次材料是在我签证到期前寄出的(我把POST OFFICE 的RECEIPT丢了)。这是第三家律师给我建议,我需要给他两份材料,第一份证明我当时银行里的资金是充分的,只是在填写资料的时候发生了一些非故意的错误;第二份就是证明我是在有效的期间把资料寄到了HOME OFFICE。所以他可以让法官 “重新考虑” 我的申请。(注意,并非 “上诉”,因为我的CASE被定为没有上诉的权利)。
经过和家里的沟通,父亲也同意让我尽快回国。权衡了一下,我也做好了回国的准备,只差那个新护照(我不能拿着无效的护照回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而那边说即使我有了新护照,我也要先寄给他们,他们会安排人在我离开英国的时候在机场给我所有的文件。把我气的,这跟遣返有什么区别!我拿着有效的学生签证堂堂正正的来,给足了四年的学费,就算工作也给足了TAX(后来因为没有签证,工作也丢了),凭什么现在要我这样离开!于是我写了封信,洋洋洒洒的几页纸,声情并茂的,还没寄出去就收到了一封信——我的警察局注册信,旧护照和新签证。(他们没有把我的成绩单寄回来)
阶段五:拿到新护照
这大使馆电话一等等了两个月,而且最后也没等到,是我跑去问的,谁知已经好了。给了60镑换了个MANCHESTER的印子,可以让我再用10年的。可是,问题来了,两本护照,一本无效了,但是有签证;一本有效,但是没有签证。我回国的时候该怎么用?大使馆要我问HOME OFFICE,我纳闷,这到底是谁在管啊?我谁有过一样的经历么?我要把签证转过来,还是两本一起用,还是要重新申请新签证啊?
希望有经验的朋友帮帮我,谢谢!
我的经验:IGS如果是被用 “过期” 理由
不能去续一次旧护照么?解释一下啊。
再不行把签证转到新护照上就得了, 不用回国么。
两本一起用了。很多人都这样。如果不在乎钱的话,可以要求home office 转,这是可以的。网站上有的
darlene82328于2008-05-13写道:
两本一起用了。很多人都这样。如果不在乎钱的话,可以要求home office 转,这是可以的。网站上有的
:cn11:
谢谢,我也是这么打算的.两本一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