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刚刚在网上读到一个相关的case,觉得很有兴趣,所以想和大家讨论一下~~
那位被拒签的巴基斯坦友人申请了Judicial Review的是因为他被拒签的时候,签证还有两天过期。他既没办法appeal,又来不及重新申请。可是这位仁兄真心不服气HO的这个决定,于是申请了Judicial Review。同时提交FLR (O)的申请,用的理由是Other purposes/reasons not covered by other application forms,辅助材料是他的Judicial Review申请。
我觉得他的case有几点:一是没有上诉权,可是现有签证马上到期,来不及二次申请;二是不服裁决;三是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回国(或者他不愿意回国。他只是在帖子里说“I can’t go back to Pakistan”)。只是很好奇如果大家也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样解决?讨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