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本人不懂法律,所以想请教一下大家。
今天一个有严重社恐的老年病人收住病房,严重营养不良兼褥疮,可能有一定的认知障碍。这样的病人医院会考虑safe guarding issues 因为她和继子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了。
问继子相关问题的时候,继子回答每天做好饭就出去上班了,回家后会和病人交谈一会儿,但是对病人的个人卫生不太清楚。这次他出门去看亲生母亲了一周左右,回来发现病人半昏迷状态,就叫了救护车。他出门之前病人可以自理等等。
病人也说是继子送她来医院的,基本考虑也许没有虐待,病人长期酗酒所以慢性营养不良。
还有另外一个从小继子父亲抚养长大的孩子每天去家里探望这位病人,给她买酒买食物。
现在继子面临一个情况,他父亲过世时并未立遗嘱,他一直和继母生活在一起。如果她的继母因为身体状况要去养老院的话,社区可能会处理他们现在这套房子。当然他已经住在这个房子里多年,也会考虑到不能让他无家可归的情况。
我不明白,
1,难道继子对父亲的房子就一点继承权也没有吗?
2,如果继子能够拿到继母的last power of attorney, 这个只是针对医疗还是也包括财产处理?他能自动继承房产或者把房子据为己有吗?
谢谢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