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佬,想跟各位再咨询一下10年永居的问题。
我到明年年底就满10年了,现在因为工作签证可能遇到一点问题,就做了PlanB的计划,就是读博士。
咨询各位一下,我现在的签证到11月中旬过期,我还有一个2020/1/1开学的PhD offer, 如果我在现在这个工作签证到期之前回国,申请T4学生签证,拿到的签证一般来说是2019年12月初开始的,然后我们12月初再入境,那我10年的签证算不算断了呢?(两个签证之间就是不连续了,但是应该少于28天的Gap)
我看UKVI是说,只要拿到新的leave to remain, 而且不逾期滞留,离开英国半年之内回国就是没有问题的,不会算Gap,不影响long residence,我想问问大家的意见。
因为拖家带口,真的不敢有闪失!
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