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封management company的信。。。

上个月赶在新的税率政策前买了一套buy to let 的flat,然后顺利租出去了,但是今天意外收到律师来信,说management company给他寄了一封信,原文是“I (律师)have also now been contacted by XXXX (management company) who have advised that consent is required before the property is let out under an assured shorthold tenancy. They have asked if you can supply them with a copy of the tenancy agreement together with a cheque in respect of their fee in the sum of £85.00 plus VAT (£102.00 total)…" 我后来打电话去问律师,大概是说最近大楼的物管希望审查一下他们的短租客,不希望房子被租给他们不批准的人,而审查费就是£102。这明摆着就是来抢钱嘛,光看tenancy agreement,也就只是知道租客的名字而已,光看个名字就可以收£102镑也太划算了吧…而且今后只有renew tenancy agreement才不用再交钱,要是租给新的人,就又要交一次这笔钱…我想问一下,大家有过类似的经历吗?如果不交会有什么后果?谢谢回复~

这个是common practice。

哇~第一个回复就是成龙大哥~太荣幸了 {:5_142:} 请容我先雀跃一下~~~
那这个可以忽略它不交吗?每次都要交一百多棒也太黑了吧~

因为是lease写明的你做什么事情要freeholder同意,这个没法不交,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到时候要你交迟交费和利息,你不是要更郁闷?

你把deed和lease的具体条款拿出来读一读,看看他们这样做是不是和lease矛盾。

deed 和 lease 上之前是没有写的,律师说是最近他们新加上去的…

新加你也得交啊,你一个人哪里可以跟管理公司拼?过几天雪片似的给你发信,一封收你54镑。。。。。

Lease如果没有规定你需要这么做,一般你就可以不做,你也可以读读landlord and tenant act 1985。

对付这些不专业的管理公司,直接用LVT来解决是最好的,费用也低。

我和所谓的管理公司打过官司,真心发现他们不懂条款。

大哥 我的文件有提到这个,难道他们不同意就不能租么?刚跟中介签的租房合同。

他们一般不会不同意就是需要过手续,你可以先非正式的了解一下。

我也已经把租房合同签了,租客都搬进去了…不过律师好像说没关系,和成龙大哥说的一样,他们一般是不会不同意的,估计也就是想赚那笔一百多棒的费用而已,我们小区大部分都是买来投资租出去的,管理公司新加这么一条估计一年能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