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换工作,先给原雇主notice还是先办签证呢?

各位请问tier2换工作,原雇主需要3周notice。应该先给原雇主notice,等离职了再申请新签证,还是先申请新签证,等签证成功了再给原雇主notice,然后工作3周再离职呢?

谢谢。先给notice再签证怕离职了,新签证又没办下来,可就亏大了。

首先确保COS再谈其他的,更何况COS确定之后也有很小的几率出问题,怎么安稳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