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14打算搬家,1/13给她发的邮件说搬家的事,她没回我。因为房东人在国外(阿布扎比),我没有其他联系方式,除了她的电子邮件地址。房子是通过中介Leaders订的租约合同,租期至15/04/2016,随后经过跟房东协商,我们rolling the monthly contract.
今天再次跟她发邮件确认,她开始各种埋怨,说我只提前了10天通知她,很不高兴。还说要收一个月的租金之类的话。我随后跟她确认了一遍邮件地址,又转发了她原始邮件和邮箱sent box的截图。
我这情况能有余地挽回吗?是我的过错还是房东自己的问题。有很多时候发邮件给她都不理我的,偶尔她要联系我才会主动发邮件给我。这下可如何是好?她要是死不承认我在1月13日发过邮件给他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