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PR的话:T2 general 工签可以和欧盟家属的residence card一起积累时间吗

请教各位,

如果拿T2工签证在英国工作居住三年,之后不续工签(工作单位不变继续工作)而是申请一个UK residence card(老公是EEA成员国公民),可以在居留满5年(3年工签+2年residence)之后申请PR吗?

还是说必须拿同一种签证呆满五年才可以申请:就是说不同签证的居留时间不能累积计算,这种情况必须居留满7年(3年工签+5年家属permit)才可以申请PR?

主要考虑到续工签的手续费不低,要600多磅,而如果是EEA成员国国民家属的话,申请UK residence card只需要65胖子,便宜太多了,而且也是可以工作。

不可以累计

累计就是凑够10年

哦,明白了,谢谢各位!

这种情况不可以累计,拿什么签证永居用什么路线算(10年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