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位帮分析下,情况是:现在已经到十年可以申PR了,之前申T1-E5万镑就是因为前面有10个月左右空档,所以申了E,是自雇,做创产类公司,在规定的四项里面交了合同,和行业协会的注册证明,HMRC的NI单子。但是今年3月被拒。理由是market activity不够,说只交了一份合同不够,没有别的材料。完全晕了,那个行业协会的注册证明丫在拒签信里连提都没有提。
于是就上诉。找了律师。过两天就开庭了。期间,自己为十年永居申请了SAR,SAR到了之后,那份行业协会注册证明是在里面的,说明我申请时是提交了的。
为什么不认呢?觉得不认的话,拒签会说理由,而不是都不提一个字。蹊跷。
今天最后审核寄出上诉bundle之前,律师发现SAR材料里面有一份今年2月UKBA拟的信,说E的申请已经通过,寄还护照什么的给我,还说生物卡过几天到。而这封信我根本没有收到过,只收到了3月份的拒信。留意了一下,2月份给通过的信和3月份的拒签信是同一个case worker,2月份那封他没有签名,3月份这封有他签名。
SAR是可以查到所有ukba办我案子的case note,所以2月份这份材料在里面。但实在太莫名了,为什么2月份那封信拟好了没给我寄出,过了三周又拒了我?
诸位牛人大大,给破下?感激不尽!
更新一下信息给大家。发现一个给过,一个拒签的两封信后,我们在寄出上诉bundle给上诉庭之前,立即仔细研究了SAR的case notes:
不知道大家递交ENTREPRENEUR签证的时候,自己有没有到UKBA网站计分制下的calculator算过自己的分数:2月份这封信给签过的依据就是逐条都符合那个calculator的算法(大家填申请表的时候自己评估points也是这么算的)。最后还附了企业家签证给到2016年,寄出的信息是用的SD。
结果没有寄出,就在同天,我的案子被“passed for EO check”,不知道EO是什么大神。notes上华丽丽地说:case worker has recommended approval,however on the basis of the evidence the applicant falls for refusal: 然后后面的理由就跟拒签信上的一致了,“申请人用来证明他job title的business activity”的只有一份合同,所以不给过。也就是说,压根没有提registration with a trade body这份材料,更不要说对这份材料的真实性和证明力的审查。
申请时我当然有多份业务合同,但为了避免证据种类单一,我才提交的加入一个国际行业协会的入会证明(其实这跟在报纸上做公司广告、写软文是一个性质的,都要花钱,但我是踏踏实实做自己的专业业务,觉得加入行业协会能接触多点同行业界,话说确实加入这个协会后参加了几场在伦敦的研讨会/行业活动/交流酒会什么的)。
律师说,两份ukba的信一个在先,一个在后;一个没签名,一个有签名;后面的否定了前面的,所以肯定还是3月份的拒信对我们有效。所以我们还是按原计划上诉,但是寄出的材料中特别指出了两份信两个思路的问题。
不知道周五上庭UKBA会怎么说,会再来同大家更新的。现在PSW还有效的人应该不多了,转T1-E的人估计都在赶趟,不过说实话内政部确实盯得紧给得严了。XDJM们还是细细准备自己的材料,逻辑强大才是。叩谢给关注的各位!
更新一下上周五上庭的情况。一早九点半到法庭见到自己的律师,把一些要点信息核对过,律师说我们的案子超straightforward,争取说服HO的律师撤销。然后在会见室外面就碰到HO的律师了,他也表示在bundle里面看到了两封信及作决定的notes,会说服HO撤销。
然后还是等到了十二点才开庭,一开庭HO律师就认怂了,说代表HO撤销拒签决定,把我们的案子作一新案子重新审,让回去等结果。F!
要是HO在开庭前撤销我们就不需要花这1000镑上庭费!
现在就还是等。去年9月1日递签T1-E,到现在快1年了。案子结束后我会把前前后后写出来。XDJM们,这就是决定我们在UK命运的HO。
更新下最新情况:9月7日收到HO包裹,护照和HO的信已到手,说签过了。11日拿到生物卡。对比之前初审和上诉的漫长,这次到是三周决定就下来了。
痛苦不多回忆,移民路漫漫。
XDJMS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