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w 迟迟不来,3月2号要搬家了,只好改地址。
打Ho 电话后 被告知 必须填完那个 migrant change of circumstances 的表格 寄过去 (还不能传真。。。 )
表格里有几个不同的reference number,搞不清楚了额,麻烦知道的XDJM 指导一下。。
Q7. PBS reference number (这个是什么?哪里可以找到?)
Q8. Application reference number (确认信上和指纹信上的reference 不同哎,这个是指确认信上PB打头的那个吗?如果是 那个空格怎么不够用额?是不是首字母PB不用写的?)
我本来在申请材料里付了一个 已经 付费的 SD 信封,而且写了原地址的, 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个?是不是作废了? 担心他们看也不看直接装进信封寄回原地址了。。。
这样改地址后 护照是不是很容易被寄丢啊?
还有想问一下,表格寄到后 是不是地址立刻会被改过来? 还是要很久的? 如果要很久的话就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