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刚收到UKBA的拒签信。里面的拒签理由居然写了足足写了四页纸。基本上我没有犯实质的错误违反申请签证的要求, 里面理由大多来自签证官的主观想法,认为很多可疑点。另外在面试时表述犯两处口误。
上诉可选择提交纸面材料 或 随律师上法庭。律师给我的建议是上法庭直接和法官argue,胜算机率大,但是我从未上庭过,心态不是很好。很怕到场时过度紧张,听不懂法官问题或表达错了(因为先前面试就口误过)选择纸面材料,成本小很多,但需要自己提前都准备好。法官的一切判断只能来源于我的个人材料了。
请大家给点建议吧,选哪种会适合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