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W转T1(E)几个问题请教

  1. 要求在三个月内被雇佣为Director。如果我公司办得早,做Director时间超过三个月,需要从新雇佣自己的话,程序是否复杂?
  2. 关于Graduate Level职业。如果我是自己做Director的话,HO要怎么判断呢?Director应该满足NQF6(一般都是Manager级别的)?比如我办个公司然后开个网店卖东西,自己做Director的话够不够级别?
  3. 申请需要提供合同。这个合同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除了Guidance里提到呢地址什么的之外,比如什么类别的合同?

多谢!

关键在你第二个问题。公司主营业务和你的职位要相匹配,同时都需要满足 NQF Level 4 的级别。所以做 director 开网店应该不行。

Director是必须的,关键是在公司里面你还需要担任1个职务满足4以上,怎么证明呢,就是你提供得合同和广告,说明你做的业务要和你那个职位像匹配

那我除了做Director之外同时做Marketing Manager不是应该可以了吧?

不光是你在自己公司里的职位,而是这个职位和你在这个岗位上具体做的工作要和公司的主营业务挂钩,公司的主营业务也需要满足这个 NQF Level 4 的要求。

移民局政策指导上给的例子是,如果你开了一个出租车公司,就算你是 director,但是你所做的只是经营管理你的公司,而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出租车服务,这个业务不满足 NQF Level 4,所以也就不满足要求。

  1. 要求在三个月内被雇佣为Director。如果我公司办得早,做Director时间超过三个月,需要从新雇佣自己的话,程序是否复杂?
    你理解错了条款。不需要所谓的“从新雇佣自己”。

  2. 关于Graduate Level职业。如果我是自己做Director的话,HO要怎么判断呢?Director应该满足NQF6(一般都是Manager级别的)?比如我办个公司然后开个网店卖东西,自己做Director的话够不够级别?
    你没有搞清楚Director的概念。Director是指你是公司的法人,跟HO要求的职位不是同一个概念。所以你开个网店自己是Director的那个假设是一定不符合的

  3. 申请需要提供合同。这个合同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除了Guidance里提到呢地址什么的之外,比如什么类别的合同?
    这个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楼主你要好好仔细读一下Guidance,就没有这么多疑问了,比如第一个问题,如果你已经在三个月之前注册为director,那只需要提供文件证明(companies house打印件即可),你目前依然是director的身份就符合要求,没有重新注册这种荒唐规定。

多谢回复。

1)关于第一个问题,在HO的Guide里是这么写的:
You must have been registered as self-employed or a director of a business within the
last 3 months before submitting your application as a Tier 1 (Entrepreneur). If you were
registered earlier than this you will still need to provide evidence that you were registered in
this period.
这个“evidence that you were registered in this period"不是要求要在这个期间注册么?或者这个的意思是证明在这3个月的期间内Status是Registered?

2)关于第二个问题。由于CoP是以具体职位来写的,应用到公司上的话有些疑问。比如,我想要做e-commerce,自己建立自己的网站买东西,这个达不达到NQF4呢?在CoP里面没有找到e-commerce方面的。

多谢!

You must have been registered as self-employed or a director of a business within the last 3 months before submitting your application as a Tier 1 (Entrepreneur). If you were registered earlier than this you will still need to provide evidence that you were registered in this period.

注意英文动词的用法。这里的动词是be 动词,而不是register,说明你是,而不是你注册。明白了吧。

楼上已经回答了你的第一个问题,所以我不重复了。第二个问题,开网店卖东西是不符合graduate level的要求的。论坛上就有几个不懂这个规定乱给自己定职位导致被拒签的案例。你需要了解请PM我。

多谢回复!

不好意再请教一个问题。

Condition of Stay是这样写的:you cannot take any employment other than working for the business or businesses that you have established, joined or taken over;

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可以同时开两个以上公司?比如,我用公司A申请的签证,之后的雇佣续签等也都通过公司A;在通过A拿到企业家签证之后(或之前),我可以成立公司B,我不用这个公司办签证或续签什么的所以也就没有什么NQF Level,投资和雇佣等限制?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