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今年准备趁着Stamp Duty Holiday 把自己shared ownership的房子买完。
之前2016年买的时候是花了235,750 买了35%的产权,现在需要在花455,000 买剩下的65%的产权(价格降了一点)。
第一次买35%的时候,因为那个时候stamp duty起征点比较低,所以需要付3000多的Stamp Duty。
这一次买的时候,因为是要买65%,律师要求按照全款715,750 交Stamp duty 大概1万多左右。那这样第一次的印花税不就白交了吗?非常的不合理。
之后朋友看了Gov网上的shared ownership的计算方法,网上显示的是按照Full Stamp Duty的百分比(455,000/715,000)来交,应该交6000多,但是律师说因为有stamp duty holiday,以前的计算方法失效了。
请问坛子里有没有懂行的来说说,究竟shared ownership买剩下产权的时候应该如何交Stamp Du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