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Spouse Visa 申请十年永居,结果被要求说查看之前T1(G)–高技术移民的缴税记录。说联系了HMRC等材料,直接从面签变寄签
问题来了:
1)如果HOME OFFICE查出之前T1的缴税有问题,现有的SPOUSE VISA会不会被取消?还有会不会连累到我老公,因为之前他是我的T1 dependont, 现在已入籍。
2)求大家建议一下,是直接withdraw 这次的申请,然后继续等SPOUSE VISA,3年后申请永居;还是去博一下,等待十年永居的结果。不知道哪个方案好?现在非常的纠结
3)关于T1缴税情况是这样的。比如说以31/09/2011–1/10/2012这12个月的收入38000提交了申请,并顺利获得T1签证,可是会计师等到1/04/2013才提交了TAX RETUTN 给HMRC,由于1/10/2012–01/04/2013这段时间有支出,所以真正提交给HMRC的收入变28000。这样可以吗?
谢谢大家,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