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生病回国治疗,临走委托老公把破损的STAUB锅子包装好贴好对方提供的标签给投递走.
但是未料老公搞错了,把另外一口LE CREUSET 铸铁锅给包装邮寄了.
然后我回国了.
现在刚回英国,检查邮件发现STAUB公司发了4封邮件给我提醒我提走这错误的锅子,因为HOTMAIL在国内被禁用了,所以我刚刚才读到这5月份对方发给我的4封邮件.
最后一封邮件STAUB威胁我说再不把错误的锅子拿走,就会立刻销毁.我惊呆了.
可是这口LE CREUSET锅子要156英镑啊.他们有权利这么做吗?
我很着急,请问有什么机构可以告他们要他们赔偿吗?仅仅发邮件就算通知到我吗?至少要发正式信通知我不是吗?
我里面也附了地址,他们完全可以把错误的锅子邮寄回来,可是他们居然发了4封邮件就销毁了我156英镑的货物.
我想找出相关法律条文,要他们赔偿我这笔费用.
很焦急.也很生气.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