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准备申请T1 Entrepreneur签证,我的200K资金一部分是在英国银行,一部分存在国内建行的saving account的定期存款,并且是分了好几个定期,最长的一个有5年。按道理说这些钱都是马上可以取出来的,但不知道英国的case officer会不会认为既然是长期存款就不能作投资用。现在就想确认一下,如果能不取出来我就不取出来了,哪位大侠办过这类签证的是否可以告知一下?
另外想请问一下如果提交国内的账户作为资金证明,除了让银行出具账户的statement之外(当然可能需要手写翻译一下吧),是否还需要银行开具一个信证明这笔钱是可以立即取出来作为投资用的?国内银行愿意开这种英文证明信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