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主要对我老公Dependant申请永居的情况有很大疑惑,我们的情况如下:
我本人于2004年2月份来到英国,2014年9月已经拿到永居,。我的情况还是比较清晰的:
2010年之前都是学生签证
2010.7 - 2012.7 拿的PSW签证
2012.8月 - 2014年9月 T1 E 签证
2014年9月以后是永居
我老公的情况是:
他2006年来到英国,我们有从2007年到现在2015年(所有有地址和其它相关证明)。
2011.6月之前他拿的是学生签证
2011.6 他回国转了签证类型,作为我的PSW Dependant,签证名称(护照上显示)是Tier 1(Post Study)Partner
2012.5月我作为主申请人申请T1 E,他作为T1 E Dependant 同时申请的签证,在2012年8月我们一起拿的Tier 1 E, 他继续做我的Dependant, 签证名称(卡上显示)是PBS Dependant
我的问题如下:
1,我老公在2011.6-2012.8之间Dependant的签证类型,是不是也是PBS Dependant? 由于他的签证是在2011年6月获得的,是不是申请永居可以按12年7月前的旧规定, 可不可以直接申请永居?
2:由于我在2014年9月拿到永居,现在已经过去快半年了,而我老公现在还是持有我T1 E Dependant的签证,他现在刚刚拿到B1语言考试,所以一直没有在我拿到永居以后马上开始申请签证,我的问题是我老公申请以后签证,有没有影响?
3,他是否还要转spouse visa?是否要等2年或5年后才能拿永居?我们俩从07年就住在一起,按住在一起的时间算早就超过了5年。
最后,看了很多大家的帖子,和我遇到的情况又都不完全一样,所以想请教大家我老公这种情况该如何拿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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