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E)国内被拒,不能上诉?那该怎么办?

妹妹回国申请T1的20W企业签被拒,有几个问题可能比较silly,请各位可以不介意,帮忙出谋划策一下,谢谢~

  1. 因为是在国内申请的,现在只能要求administrative review,我想知道这个胜诉如何?因为不像appeal给机会补交材料,又不能出席hearing为自己力争,岂不是没啥希望了?现在不知道是review好还是重新申请比较好,哎。。。

  2. 因为她是要用这个凑10年的,如果administrative review通过,这个refused还算断开嘛?

  3. 如果administrative review 不通过,或者我们重新申请,是不是就是之前累积的8,9年签证化为乌有了?还是因为她在有效签证到期前回去的,这样在国内被refused,如果半年内申请到新的entry-clearance不算断开?

  4. administrative review大概多久会有结果?

  5. 在等待administrative review的过程中,能不能同时made a new application?

  6. 除了administrative review之外,是不是还有个Judicial Review也可以申请啊?有没有知道这个Judicial Review是什么啊?

7.我们目前想找律师帮助或者进行咨询,因为实在也方寸大乱,但是我们那里那个小地方根本没有律师会熟悉这个新的category,之前所有的签证都是DIY的,也没有相熟的律师,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去香港找香港的律师,他们对英国的法律应该比较清楚吧,专业和行事准则应该也比较符合英国吧?二是找英国这边的律师远程操控和帮忙,只是怕远程交流会不会更麻烦啊?

  1. 请问到哪里可以找到有经验的移民律师呢?有没有推荐可以私信一下,国内和英国的都行,谢谢~(但请不要推荐中介,要持牌的移民律师,不要广告,小妹在家都急死了,谢谢~)

(如果只是想留言说什么“一早就该找律师办理喇,现在着急有什么用的?”“为什么一定要永居,办不成就留在国内呗”之类的就请省个楼层,真没心情搭理了,不好意思,谢谢各位~)

  1. 你不把拒签原因完整的发上来,没有人能帮你凭空预言胜诉机会有多少,也没有材料可以帮你分析怎么处理好。
  2. AR赢了,没有拒签记录,当然不影响10年,
  3. 即便输了,只要之前离境时没有逾期,如果能在10年永居要求的离境时间内申请到新签证再回到英国10年也不会断。
  4. 1个月
  5. 可以
  6. 如果你拒签理由明显是申请人的错误,那JR只是浪费时间浪费金钱,拖个1年半载,等JR都输了,你妹离境的时间早就超了。那10年就不用再想了。
  7. 香港的机构不受英国这边监管,其他不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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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尽快回来,申请读博士吧。半年时间可能来得及。

谢谢你的回复~

她的拒签理由是面试的人觉得她不是真的想开公司,因为有几个个问题在interview的时候回答得有点犹豫(这是我妹说的,我其实也不是很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或许有点出入,但是拒绝信的理由就是不能provide satisfactory answer during the interview,详情如下)

一是potential properties for the shop的详细地址,我妹说她其中有一个记不住,她解释说因为VISA也没下来,看中的店铺也有可能随时被let掉,她只是看中那个area,是不是真的能租到还要等VISA下来了才能confirm,所以她也没把这些properties的所有资料深深地记下,但是interview的officer就抓住这点觉得她没有诚意想开公司。
第二是说她的BP里面只有一年的turnover,没有每天和半年的turnover,所以当场就让她算出每天和半年的turnover,她自己也蒙了一下,算得有点慢了,所以officer觉得BP不是她自己写的。
三来是问到每天可以卖出的甜甜圈大概是多少个,因为她想做的是类似甜点零销售吧,我也不清楚,反正甜甜圈只是其中的一个产品,只是那个人硬是要拿这个做例子针对性地问了好多,其实intend to sell多少产品总数她是有的,但是单独就甜甜圈而言没有分得那么细致了,所以again,那个面试的人就说她不是真的想要开店。。。。
总共就这三个拒绝理由,通通是因为interview,别的资料资金什么的都没有问题。

其实我妹她超爱做甜食,这真是她从小的愿望,她自己真的想了好多点子,BP也真真实实是她自己写的,她花了一年学了个entrepreneurship,每年都省下钱存在saving,她是真心想在英国自己做老板的,这样她就可以做自己梦想的甜点屋,不用绑手绑脚的,不用对着家里的那些让她不愉快的压力(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哎。。。)。
她写过许多BP,一般的BP其实对她来说不难,我本来有劝过她找别人写,她不愿意,最后只有financial那part找了accountant辅助了一下,turnover就是accountant算的,本来也觉得可能是不是不够详尽,但是那个accountant说这样算这样写才标准什么的。
而且她interview的时候可能太紧张了吧,她胆子本来就不是很大,没有显得很confident吧,我感觉很多问题给我的话lie过去就行了,但是她就很单纯一下当场失魂在那里了吧,很多面试的问题实在太详尽了,整个interview问了一个半小时!!!我姑姑陪她去的,说感觉在外面等了有两个小时,外面等的人都焦急了,更何况是她在里面,时间那么长,真是越问越乱了套吧?很多问题BP里面没有概括到,她就没准备,这也是她的不对喇,但是签证没下来,许多东西都真的无法confirm的啊。。。

永居当然是不想放弃,但是生意还是真心实意会做的啊,想要永居和想做生意其实也不冲突吧?有了绿卡做起生意,出差什么的不是更方便了嘛?投了那么多钱还要忐忐忑忑地怕签证到期时政策忽然改了,谁要放手去博呢?方正我自己觉得喇,她刚毕业签证就到期了(9月交了论文11月签证到期),没有新的VISA的情况下,她也没有机会做更多的事情了,她当时是学生又不能做生意,总不能回国前一个月内就把铺子租下来,钱全部投资进去,然后就让它空在那里,回国等签证吧?像每个铺子的business rate都不同,他们问的这些问题回答的时候撒个谎难道他们真的每家每户地去confirm吗?只是因为我妹妹快到10年了,他们想卡她一卡,让她断了这个10年先吧。。。。。。

不好意思,我一下子说了这么多,真是有点急了。。。。。。

今天跟她微信联系,她说问了好几个律师,香港的也有,从powerapple法律专栏上找到的也有,都说AR和重新apply不能同时,因为把资料调出来时发现她又申请了,会影响到结果,可能连新申请都不让她过什么的,我跟她说我在immigrationboard上面看到许多人都说可以同时进行,但她的那些律师都信誓旦旦地说不行。。。。

另外我想请问的是,永居的GAP不是有条说每次raised date要在previous visa expired date之前嘛?然后缓冲期28天也没问题,但是如果她现在放弃AR,重新申请,那么递交的日期就在过期之后28天了,这样永居时也不受影响吗?因为guideline里面貌似也没很确认地说这个,只是像你说的回去是visa still valid,回去不超过半年,回来拿新的VISA不算break,但是就没看到说回去重新申请Entry-Clearance时递交的日子是不是也必须在现在VISA过期前。。。。

谢谢你回答了这么多问题!

“另外我想请问的是,永居的GAP不是有条说每次raised date要在previous visa expired date之前嘛?然后缓冲期28天也没问题,但是如果她现在放弃AR,重新申请,那么递交的日期就在过期之后28天了,这样永居时也不受影响吗?因为guideline里面貌似也没很确认地说这个,只是像你说的回去是visa still valid,回去不超过半年,回来拿新的VISA不算break,但是就没看到说回去重新申请Entry-Clearance时递交的日子是不是也必须在现在VISA过期前。。。。”

raised date在previous visa expiry date前这个是对境内续签的人的要求。如果申请人签证到期前离境了,回去申请entry clearance的情况下,不需要raised date在之前签证到期前。你可以认真的看看10年永居的Guidance,上面有明确的example说明这个不会break continuous residence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