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帖子问过关于补交材料的问题,得到很多好心人的热心解答,主要还是因为自己成立的公司,老公一个人是股东,主要是老公以前工作的公司不知道出于啥目的(先叫S吧),给老公涨工资的条件就是老公成立一个公司(叫L吧),就是以前s把老公的工资打到老公的私人账户里,但是现在打到老公的公司L里,这个公司主要就是用来走账,没啥其他用途,所以老公也没按月做payslip和dividend voucher啥的, 应为会计年度结算的时候,利润全是自己的。 去年10月份续签的T1 general, 12个月的收入包括两部分, 没成立公司前的几个月的工资大概是三万多磅,这部分工资给了pay slips 和银行账单, 老公的公司的纯利润啥的也大概3万多磅,让会计做了报表签了名,和pay slip一起作为收入证明材料。 当时claiim的分数是45分,后来caseworker 发邮件说让补交我老公自己公司期间的pay slip, 本来是没有给自己发工资, 但不晓得是不是会计弄错了,在支出项写了9月份的工资,但这笔钱又没进私人账户, 但老公还是把9月份的pay slip 打出来,有写了一封信解释说自己是唯一的股东。
老公在1月29号把这些材料用royal mail 寄出去,因为要上班,就用的first class,没用special delivery, 也没个收据啥的,也没想到会寄丢~~今天给caseworker 发邮件问处理的怎么样了,caseworker 居然说没收到资料~不会因为这个原因直接把我们给据了吧?
此外,如果自己的公司利润不算入收入,在雇佣期间的3万多也能达到25分,最后总分也能达标,但是会不会因为收入claim的数目不对拒掉我们?
万一据了,我们这种情况可以上诉么?
万能的苹果大仙,保佑老公的T1 general和我的的dependant续签快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