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申请T1E 20万英镑 终于拿到!

今年2月根据 T1E guidance 和 online application system 的内容,向在香港的英国签证中心VAC提交了相关的文件。香港申请Tier 1的必须要 online 申请 appointment才能进出。据香港VAC的工作人员说,所有在香港的英国签证是要快递去马尼拉做审批的。

结果出现下列的情况。

第一次交文件: 被要求每人补回一份TB test report. 我当时即刻问他们 guidance 和 online application platform 没有提到所谓的 TB test. 他们说在 home office 香港区的网页有提到。没办法,只能认倒楣,回去做 TB test.

第二次提交:很顺利。

14个工作天后,收到通知, 给果是被拒绝,理由是该名 officer 在我提供的文件内看不到有 200000镑 in liquid form. 我明明记得银行信写得很清楚那几个 saving a/c 内合共有 200000+镑的 cash. 竟然被拒,于是 第2天,向VAC 要求进行 administrative review.

再21个工作天后, 马尼拉的签证上诉组终于email 我,叫我提供证据,当晚立即 reply 回给他们图文并茂的 pdf。
再14个工作天后,该职员 回 email 给我,说:已收到我的回信,会交由有关部门重新审查。
再14个工作天后,收到通知: 申诉成功,会交由另一位 clearance officer 处理。
再14个工作天后,通知我把护照交去 VAC.
4日后,6月的下旬 叫我去领护照。

给了差不多 35000港币(一家3口) 的签证费,得到这么有效率的服务,看不懂银行信,也看不懂银行的月结单,收到文件还要等足14个工作天才给我回信说收到。实是终生难忘!

以下总给此次的经验:

  1. 根据 guidance 内的指示交齐相关文件。并在所属地区的网页看清楚当地的签证要求。因为我发觉,英国政府的网站内容不是很统一。有些各自为政的现象。也不能只看guidance,相的签证和法律网站都要去看一看。( home office 的网站没了,新版的英国签证网页很难找到自己想找的内容 )
  2. T1 E 就真是要加多一份 business plan.
  3. 银行信,要简单,明确说明流动资金。不过如果遇到那个拒绝我的那个 officer, 就当自己倒楣吧。
  4. 如要申请 administrative review 时,就要权衡自己是否有足够时间等待。如果无,就重新申请。
  5. 如我的个案,因为想一家3口一起去英国,所以才同时申请,如果不用,先个人申请是比较稳当的。
  6. 和内地的申请有些出入,就是:香港是不用 “interview” 的,网上申请的 appointment 只是提交文件用的.

在香港的都是寄到马尼拉办的,他们特爱挑小问题

可喜可贺。
也令我信心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