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关于t1e,成立公司是否自己做director的同时,派自己去别的公司工作?

有些问题想请问大家.
楼主从事IT类工作, 但是所在公司不能提供t2签证,所以最近准备在psw转t1e.
因为现在公司打算继续留我,同意在我转t1e之后和我自己成立的新公司签人力承包之类的合同.这样我可以自己把自己派到现在的公司工作.
但是对于这种形式,我有一些疑问:
1.我应该注册哪一种公司类型呢?是sole trader还是 limited company? 因为我有打算在之后雇更多的人,但是初期就我自己一个人.
2.如果注册ltd公司,并且自己是director的情况下,可以自己派自己去其他公司工作吗?

感谢大神们的解答!!

你的公司给你看过人力承包的合同了吗?

申请企业家移民的话,无论是sole trader还是注册limited company成为公司director都可以。 你的公司可以和其他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给其他公司,但你个人不能受雇于其他企业。

非常感谢!
我想问问,我自己的公司和对方公司是签商务类的公司对公司的业务承包合同,我是被我自己的公司派遣去对方公司工作,所以事实上我还是在为自己的公司工作.
这样是可以的吧?

目前在谈呢~

如果并非受雇的性质,那就可以。至于具体你的材料里面会不会有内容导致签证官认为这是雇佣关系,这个就要看实际的材料才能判断了。

之前有个成功的例子,你可以找找他的帖子,他就是自己成立公司然后派自己给原来的公司工作,情况跟你说的很像。但是这种方法还有很多细节的问题,你要都想好咯~~~

我就是你所说的这种形式目前,以contractor的身份在工作,我的公司注册的是Ltd

那是不是只要交易合同上面,签合同的双方名字是写的 我的公司的名字和对方公司的名字就好了?这样就可以证明是我的公司给对方提供服务,虽然说我自己公司派我自己去提供服务,但法律上合同 是 我的公司 和对方签的合同?

麻烦能不能分享一下那篇帖子的地址啊?我找不到啊!两周后我就要递交了,现在还好多marketing 的东西没做,好着急啊!

并非就只是写个公司名这么简单。即便你合同的格式完全符合材料准备的基本要求,但具体合同的内容会不会有疑点导致签证官在真实性测试这部分对你怀疑,这个就不是你三两句话说一下旁人就能给你意见的,因为除了你之外没人知道你合同的内容。

In theory you can work as a contractor, but don’t forget you need to create 2 full time jobs for a 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