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我又来了。
昨天去见了律师帮我审一遍材料,又发现好多问题,我的小心脏呐,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啊,之前觉得挺容易就能过,现在开始担心得失眠了。
- 我的12个月的工资,由于期间想申请贷款来着,所以给做高了,做到2000镑一个月,坚持了四个月,后来发现还贷不了款,所以不想交那么多税了,最后两个月就又drop回1700一个月。律师看过之后会说如果有比较事多的审理case的工作人员让我解释为啥工资涨了又降了,这个一定要有个合理的解释;
2.我这五年期间,第一次申请下来之后就回国了两个月时间。回来才继续工作,2013年续签下来之后,又回国度假两个月。律师说这么长的时间,说是两份工作之间的gap吧,不应该超过60天。但是我比较紧张的地方在于,我回来之后也并不是马上就有了新工作开始上税的,就算上税了也不够年薪20k的标准,这个问题严重不?
3.五年期间,我只是在申请和续签之前的12个月,工资符合标准,其余时间工资不够年薪20k,这个,移民局有权查我的上税记录,是不是如果查了发现这个,我基本就没戏了?
希望大家出谋划策,55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