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签证续签后还需要去警局注册吗?
顺便讲一下申请过程:
前三年的T2今年6月12日到期。5月12日周四寄签(同样的job code,同样的sponsor,只提供了主申请人及三个dependants的护照和照片及警察局注册纸,申请表),5月20日周五收到指纹信,21日周六按的指纹。因为签证费用交错了(不是shortlist的,但是按shortlist交的),6月10号周五收到补款信,14号显示扣款,7月2号周六收到BRP卡,今天4号周一收到护照和警局注册纸。
续签三年,但是给的时间短于三年。第一个三年22/5/2013-12/6/2016,这次续签(cos日期是13/06/2016/12/06/2019),但是给的签证日期是到26/05/2019。不知道是hm错误,应该是cos日期2019年6月12+14=26/06/2019,还是加的14天是按照寄签日期加的5月12+14天是26/05/2019?还是从第一个签证13年5月22日只给满6年?有了解的吗?
因为dependants的第一次签证是03/04/2014年开始的,但是是18/7/2014入境的,所以这次续签给的到期日26/05/2019,凑不满5年申永居,是不是还需要续签一次三个dependants呢!提前28天申请永居,是按入境日期算满5年提前28天,还是可以按签证起始日期算呢?若按起始日期算能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