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2015年3月出生在曼彻斯特,出生后我给她在曼城大使馆办了中国护照。
2015年5月我和我老婆T2续签,当时为了省钱我就没有给她办理T2 depenant英国签证。(女儿只有英国出生证明,不知道这算不算黑在英国?)
2016年10月我老婆把她带回国内,原因是女儿在英国很瘦而且不爱吃饭,岳母答应帮我们在国内带她一年好好调理身体。
2017年7月31日帮女儿申请T2 depenant签证,想今年10月把她接回英国,今天收到国内家人传来的女儿T2 DEPENDANT签证拒签信,心情不好了一整天.
女儿签证拒签信上319H(a)条款中拒签理由写的不是很清楚,请大神们帮忙看下,还有我没有提交肺结核证明,想问下,
1我这种情况,行政复议有用吗?成功概率有多大?
2.如果重新申请,我需要怎么解释女儿从2015年3月-2016年10月在英国期间没有T2 dependant签证?
3.上个月在国内签证中心,提交女儿英国出生证明还有银行存款证明等材料,签证中心工作人员看了一眼也没有扫描就退回了,说不需要这些材料
如果不要辅助材料,签证官光靠申请表格就能判断吗?重新申请新的签证时,那些辅助材料她们不要我可不可以硬塞给她们?
还有请问国内英国签证中心现在是不是都是这样的情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