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配偶申請ILR是否要提供五年入出境證明

最近實在收到多次的ILR政策郵件,讓我們有點摸不著頭序。

希望有申請過ILR的前輩們,可以協助解決我們的疑感。讓我們能夠一次送簽就通過。

1, 有關於計算五年持續在英國的時間問題,政策上是說可以從簽證發給的時間就起算。
我老婆的簽證是16/1/2013拿到的,是不是到16/1/2018,即可以算是五年了呢?

2, 我本身是拿T2工作簽,所以我需要提供五年入出境的證明。那我老婆部份呢?是不是也一樣要提供他五年的入出境證明呢?

以上兩個問題,感謝路過的前輩們可以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