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面临两个非常头疼的问题,求各位大神帮忙出主意
一直是T2 Dependent,快拿永居了,结果心大的我才知道永居的时候需要提供五年的同居证明!也就是几十份bills?OMG。
翻箱倒柜,也找不到几份五年前的bill啊,咋办?
想请教大家:1. 超市之类发的信算吗,到底要多少份才够呢?2. 自己去银行上下载五年前的statements打印,算吗?3. LG递交永居申请的时候,我还差两个月才满五年,特别想和他一起递。不然的话,我只能等他永居完,再续签Dependent,然后满两个月了才能自己单独申请永居?这也太傻太麻烦主要是太费钱了吧
请大家不吝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