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4续签问题:2月14日课程结束,6月14日签证到期,最迟何时递签

按照89条,下个课程开始时间和上个课程结束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否则要回国。

但是90条又说:如果课程结束正在申请下个课程,可以在最后三个月内递交申请。

还有一个说法是递交签证最早不能早于签证到期前一个月。

我从10年2月开始读语言,2011年2月再续签一次语言,我这次续签能再续语言吗?
如果我找到在6月14号~7月14号之间开学的课程,我能在6月递交申请吗?

还有一个问题,关于存款的问题:我在伦敦内,有的说要8002=1600,有的说要8009=7200.到底我要存多少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