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1月20号签证到期!
请问各位有经验的前辈们,我上个月中递交的T2申请,结果因为一时疏忽,寄过去的付款支票没有支付成功,我们公司那个负责帮我们办签证的律师说只能等Home office把我的材料退回来之后再重新提交申请,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退回给我,他的意思是现在只能等,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再补一张新的支票重新寄过去,但是不能保证说我的申请材料现在还在那里,有可能已经在走被退回的程序了,所以这个钱有可能白交。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我T4的签证一月20号到期,如果材料没有再20号之前退回给我的话,我就没有办法再次递交工作签证了。
请问这种问题存在吗 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1月20号之后才收到申请材料 那我还有可能再次递签吗? T4转T2中间可以有28天的gap吗?
同问,求各位大臣解答!!
MARK 一下,也关注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