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扰大家了,遇到一个不明白的问题,在此请教,先行感谢!
博士马上毕业了,但是因为提交日期预计会超过现在的签证,所以在办理延期,学籍信息已经把课程结束日期更新到3月15日。但是学校给我增加了六个月的期限,以方便我能参加后面的答辩,因此,出现了一个Participated End Date, 这个时间是9月15日。我想请问我应该用哪一个日期来计算所需要的存款金额? 当然,我也知道有更多肯定更好,我在此问这个问题是关于时间计划,如果是前者,那么我可以马上申请了。
此外,如果必须按八个月,是否可以用配偶名下的存款,辅以婚姻关系公证以及授权使用书当作证明?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