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r 2 (G) 轉 PR 問題

哦,好象是这个意思哈。我原来看的都是按入境时间算,不过现在看来可以向前最多推90天。

不懂哟,向前推90天是什么意思?

越说越糊涂了。。。

看英文的意思不是说如果比签证给的时间晚入境的天数只要不超过90天就不算入absent么?

向前推90天是啥意思喔?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他的推90天就是你理解的意思:)

然而,一个朋友提醒,那句This can occur if the applicant is delayed travelling to the UK. 值得关注 -delayed是否会给解释成客观条件造成的delay,因此计划迟出发的情况不算…

我的理解是如果你不是拿到签证之后立刻入境的,那么只要是你在拿到签证后90天内入境,这5年开始的时间就可以按你拿到签证的时间算。

我的建议是5年都等了,还怕再多等这3个月?无论任何情况,你按第一次入境时间算最保险,肯定没问题。跟HO玩文字游戏有风险。

我同意你的观点,我也是觉得要保守一些比较好,不要把事情弄到没余地,所以我拿到签证会尽快走。

不过,我的情况有点尴尬,我公司现在只给了我两年合同(HR的人没经验),那么两年期满后再续签三年,加起来刚好五年够申请ILR – 但前提是这五年从签证日期算起,那就够五年,但若按入境日期算,就不够,到时变成非得再续签一次,然后过上一个月,就够资格申请PR,实实地浪费了一次续签。所以,希望是“从签证时间”算起。。。

假如我公司现在给的是三年,然后三年之后再三年,那当然就很从容。唉。

对了,说到这里,有个问题请教:两年之后的续签,新的签证的起始日期会是前两年合同结束之日的第二天吗?我来说个Scenario:

工作合同是2013年9月1日到2015年8月31日
签证日期是2013年8月20日到2015年9月20日(比合同期长一个月)
三年后。。。
2015年8月15日申请续签,2015年9月5日批下来,请问,批下来的续签三年签证的起始日是

A) 2015年9月1日
B) 2015年9月5日
C) 2015年9月21日
D) 2015年??月??日

谢谢~

关于合同日期的问题要问你的HR, 他们应该有相当的自由度。

还有关于5年合同的问题。在申请表中,有一条要求是你的公司还要继续雇用你。照你的情况看,再续一次签证可能不可避免。不过我说的仅供参考,到时候要么续签证,要么问律师。

多谢回复。

无奈COS已出了,现在让他们改已经来不及。

续签不可避免…说的是5年后的第二次续签吗?那时候不可以直接申请PR吗?公司继续签工作合同假如不是问题。

5年之后申请PR时要有公司继续雇佣的证明。你就考虑怎么证明吧。

奇怪了,我当年18个月合同,HO都给了我3年签证阿,难道现在改了?
续签的时候还碰到大好人了,人看我入境日期延后了,特地给了我2年加几天,让我刚好在到期日的前一天能够资格签永居。而且我续签还是提前了半个多月续的。结果续签等于给了两年加二十天左右。
但也看到很多人是续签的两年开始日期按照续签当天算给两年,而不是按照上次签证到期日算……再加上入境晚,这就导致必须续签第二次了。
如果公司真的希望你留下,他们基本上到时候你想让他们怎么写雇佣证明就怎么写的,反正写封信证明可见未来还是会继续聘用而已。按目前要求,雇佣合同在申请PR时不需要提供。
虽然写是那样写延后3个月内的都可以考虑,但实际操作就未必了。需要有实际成功的人来证明了~

哦这样啊,那真是很有RP呢。

对了,倒是有个重要问题 - 听上去续签都是给2年的?不管第一次给多久,第二次最多两年吗?

嗯,这个记住了,到时会弄好。多谢~

目前政策是给最多两年吧。
我记得那个guide上面有写的~太久了,不知道改了没~

印像中是三年+三年。不過我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