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T(O) 上明确说了要 State you are still required for the employment for the foreseeable future. 然后我们HR就说permanent full time staff 就表明了这个意思。但是我总觉得不那么直接,跟HR说了两遍了,他们说不能出那样的信。说写permannet就包含了这个意思了。很担心要是因为这几个词就被拒了。大家有没有在雇主信上只说了permanent,就表明still required意思的,然后通过了的?
要得。HR怎么就不能写了?给个鸡毛当令箭。
办不下来HR出钱阿?
都快愁死了。跟HR的信改了很多遍了,给他个sample。人家把我重要的信息SOC,hours,之类的全都删了。
跟老板讲。这个不是儿戏。没必要造成的错误为什么一定要跟home office兜圈子呢。
这种信一定要HR写么,你的直接上司或者熟悉的公司VP什么的写能行不?
请问楼主后来你们HR给你加上这句话了吗, 我现在也是这样的问题.
同问同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