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r 2换雇主和notice period问题

我现在拿的是tier 2 general,到期是2020年底,考虑换工作,已经拿到offer,在等cos出来了,现在有个问题就是,假设新的cos是11月1号开始,那么我8月1号可以去申请签证,使用premium service,当天拿到结果,假如我8月4号辞职,有3个月的notice period,那么最后一天工作日是11月4号,但是我查了下,好像说在新的cos开始之后,我不可以为旧雇主工作的,也就是说我必须在11月1号之前离职?请教一下大家,是这样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我应该怎么办?和新雇主商量改一下开始日期(不知道cos日期能不能改),还是和旧雇主商量缩短几天notice period?
那这也就意味着我没办法用寄签的方式换签证了?新雇主不报销签证,premium真的是一笔大花销啊。

多谢大家了。

你提的问题很好 替你顶 我也可能会遇到这问题

:frowning: 不清楚哦, 帮你顶。楼住有消息了吗?

从原则上来说,是的,你担心是对的,这点需要你和旧雇主商量好。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11月1号以后,“你已经没有为旧雇主工作的权利(签证)”,他们也不能拿你怎么样,如果要求你继续把notice period做满,则是违反移民法,要知道移民法凌驾于公司政策之上。另外你申请5年需要旧雇主的信,所以不要搞得太僵为好。

多谢您的回复,有一个不明白的是,申请永居需要旧雇主的信,那么我在离职的时候就可以找HR开好吧?都需要哪些信息呢?薪水,职位,时间,对吧?需要出境时间的信息吗?那我自己休的年假也要写出来吗?多谢了

关于cos时间问题,我在其他帖子里看到,会有一种情况,就是新旧cos有overlap,在此期间,似乎依然可以为旧雇主工作,我本来以为新的cos生效,旧的自动失效,不过看来不是这样子的,可以overlap的话事情简单一些。我打算和现任雇主说一下试试,可以缩短notice时间最好不过。再次谢谢您的回复啦!

有新的update 回来说一声啊

那个信确实就是那些内容,确认你那段期间在那个公司工作过,如果有各种信息就更好了。
在你的例子里8月1日拿到新签证后,确实是在start date 之前,你可以仍然为旧雇主工作的。但这个start date 离签证日期不可以多于3个月,因此才有了你11月1日必须要去新雇主报道

不太清楚的一点是,11月1号新雇主的cos生效了,是不是旧的就自动失效了,因为就算面签,拿到签证之后也没办法做满3个月notice,如果比如11月1号到10号继续为旧雇主工作,不知道可以不?论坛上有人有类似经验说可以,我查了下immigration board那个论坛,似乎新的生效后就不能为旧的工作了,官方文件也只是说可以继续工作到新的生效,但是之后怎么样没说

可以带电话到home office 问

home office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暂时放弃了…
和我旧雇主的HR确认过了,只要line manager同意,可以给短的notice,今天和老板说了,表示可以理解,所以我打算用priority service申请签证,顺利拿到新签证之后给大概两个月的notice,可以赶在cos的日期开始新工作。

算了一下时间,可能用普通寄签也可以,但是为了早点拿到签证安心,也早点正式辞职,对现任雇主有所交代,只能多花点钱用priority了。

A migrant cannot apply for Tier 2 leave more than 3 months in advance of the start date stated on their CoS. The start date given on the CoS must be the date that the migrant will start working for the Sponsor. When Sponsor assigns a CoS to extend a migrant’s leave in the same tier and category, the start date on the CoS should be the day after their current leave expires.

楼主能分享一下,怎么找到新工作的吗?谢谢

我的理解是新的签证cos开始日期之后也是可以和旧公司上班的,我的朋友就这样
新cos上面的日期是6月,但是他一直做到6月中才走

太感谢啦!放心多了!

我是在大学搞研究的,所以就是在jobs.ac.uk上找,不太具有参考性。不过满多学术工作其实已经有内部人选了,所以也是得不断地找啊找,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