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r 2 换雇主 HR忘了做RLMT 能复议吗

啥也不说了,全是眼泪,碰上个白痴的HR,当初申请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 的时候 信誓旦旦说包在他身上,现在可好,home office 发拒信说需要做Resident labour Market Test. 有14天期限申请administrative review。 我现在旧签证都已经过期了,咋整? 如果administrative review的话,该注意些什么呢?

我理解的是,administrative review的结果肯定是No,顶多争取点时间, 然后administrative review的回信里是不是就会给个期限reapply? 这个期限大概是多久,我现在做 labour market test 还来得及么?

各位亲们 有没有了解的?

回国ASAP

做市场调查需要28天时间不够了,你只能回国然后重新申请。
请问你的cos上有没有写你的工作属于shortage occupation list?

请问你的签证申请用了多久?

四个星期就下来了,但是是拒的:L

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递交AR,然后同时马上做RLMT,AR被驳回后,有28天时间可以递交新的申请。
提醒一下,HR不是专门研究移民法的人,被HR搞拒签的情况不在少数。你随便搜一下苹果的帖子都能找到不少(5月份就有一个帖子说HR不知道改Job Code续签要做RLMT搞拒签了的)。所以,签证的事情你要不就自己花足够时间研究清楚政策,事事亲自把关,否则还是找专业的人来做签证的事情比较好。

谢谢你的回复,我已经发广告了,吃一堑长一智,下回一定自己盯死。

补充问一下,这个情况是不是就算是Gap了? 十年永居就要重新计算了吧

等待AR结果的时间受3C条款保护,算legal stay。AR驳回后,28天内递交申请并获签,逾期递交的时间会在申请10年的时候被disregar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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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R驳回,不是就必须回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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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能否递交新的签证申请,并不是看AR部分rules,你看错地方了。

以下是HO对于行政复议期间受3C条款保护的原文。

以下是Tier 2 General申请在逾期28天内仍可以递交申请的原文,其中明确对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逾期的定义,请留意第二点,逾期的时间是从3C保护结束后才开始计算,也就是3C保护结束了之后28天内仍然可以境内申请工作签。

虽然这个只是个基本知识,本不打算展开,但既然你提出来了,为了避免还有申请人不清楚,请认真阅读该条款。

另外一个问题,之前的一个回复,为什么楼主现在一回国就会有12个月的cooling off period,这个cooling off period不是只在Tier 2签证满六年之后才会有的吗?

“一旦回国,想再申请就会有12个月的cooling off period。 发表于 2015-11-17 19:14”

你对cooling off period的政策理解有误。6年上限跟cooling off period是两个独立的限制条件,没有任何的关联。
苹果上面有各种不明真相的群众包括某些业务不精的律所都会给出不同版本的错误信息。假如他们有认真的精读过T2 Guidance就会看到上面非常清楚的说明,哪些情况下cooling off period可以豁免。

多谢指明!也就是说现有T2,只能在UK境内换工作申请新T2;如何任何时候回国了,不满足那些豁免条件,就有12个月的cooling off,才能再申请T2。

一旦回国,想再申请就会有12个月的cooling off period。

这个不是基本知识吧。。不过还是点赞。 我的这点提问定会给其他申请人一个更清楚的解释。